镇干部与女子水库夜泳,女子溺亡后制造假象逃离

2023-08-11 10:30:05 来源:扬子晚报

8月7日凌晨2点多,身在江苏打工的曹义接到老家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杏子派出所电话,称其32岁的妻子陈某溺水身亡已送往殡仪馆,让他前往认尸。

曹义的老家位于双峰县杏子铺镇石坝村。接到警方电话后,曹义打电话给妻子的二姐陈林,焦急的陈林当即前往事发地溪口水库大坝查看,只看到了妹妹的摩托车。

▲救援现场。  图片来源/双峰县蓝天救援队抖音视频截图


(相关资料图)

曹义称,妻子8月6日晚在溪口水库游泳溺水出事后,与妻子一同抵达溪口水库游泳的杏子铺镇3名干部驾车逃离,并将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丢进河里。

8月10日,杏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双峰县公安局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32岁女子与镇干部水库游泳溺亡

今年32岁的陈某共有3姐妹,其排行老三,与丈夫曹义2011年结婚,育有1女。

曹义称,他此前在广东中山上班,今年想多赚点钱就去工地做工,在广东和江苏两地跑。他最近一次出门是6月25日,让他没想到的是,再次回家是因为妻子溺亡的消息。

▲死者陈某。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曹义称,8月6日18时许,杏子铺镇干部刘某勇打电话约他的妻子陈某去溪口水库游泳。20时08分,陈某骑摩托车到达污水站并停放。杏子铺镇政府的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名干部驾驶一辆越野车将陈某带至溪口水库游泳。

陈某的二姐陈林说,据她了解到,妹妹事发当晚出门时跟婆婆说,她和女儿同学的妈妈去游泳。事发前一天,陈某曾与二姐及二姐的两个小孩在溪口水库游泳。

曹义在举报信中称,陈某溺水后,刘某勇等3人并未积极采取救护措施,也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10,而是拿走陈某的手机及摩托车钥匙,跑到污水站将摩托车骑到事发点,最后驾车离开。此后,当地一家饭店的老板报了警,但这已错失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镇长称双方系相约游泳

曹义称,刘某勇曾任杏子铺镇高速公路指挥部成员,王某文系杏子铺镇污水站站长,易某武系杏子铺镇移民站站长。

陈林介绍,8月9日上午10点,在家属要求下,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三人在杏子派出所与她和大姐见了面。“刘某勇说这完全是个意外,我问他为什么要制造假象,把我妹妹的手机、车钥匙丢到河里,他说是慌张了。”陈林说。

陈林说,刘某勇称与陈某认识是缘于去年因修高速陈某家的水井被污染一事,后来发现,刘某勇家的小孩与陈某女儿是同学。

曹义和陈林均向记者表示,陈某不会游泳。

▲事发后当地竖起了警示牌。  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刘某勇妻子在电话中对记者称,事发当天,系陈某主动约其老公刘某勇去游泳,而不是刘某勇主动约的。

“他们是相约去游泳,只有刘某勇下水了,其他2人在岸上。”10日上午,杏子铺镇镇长朱晓涛对记者介绍,事发后镇政府及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据他了解,陈某与刘某勇系相约游泳。“她是自己骑摩托车过来的,然后上车去的溪口。”

朱晓涛介绍,事发时岸上有20多个村民在乘凉,陈某在事发前2天都在游泳,并不是不会游泳。之所以事发后刘某勇等人制造假象,“是因为慌了”。

杏子派出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对刘某勇、王某文、易某武等3人作了笔录,目前双峰县公安局已介入调查。

曹义介绍,8月9日双峰县公安局对陈某进行了尸检,基本结论是符合溺水特征,并将于近两天给出一个正式结论。

目前,曹义已将举报信递交到双峰县纪委监委。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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