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应急管理局近期对温岭市潮啦童装有限公司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资料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如下:
受委托单位:温岭市城西街道经济建设服务中心
委托单位:温岭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岭应急罚决〔2023〕第000090号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3年5月1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
2023年4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温岭市潮啦童装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为此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本局查明以下事实:
被处罚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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